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舟山港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舟山港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浙政办发[2005]10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2-02
施行日期:2005-12-02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整合宁波、舟山两地港口资源,推进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工作,根据“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的原则,省政府决定成立宁波—舟山港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省政府授权管委会负责宁波、舟山港口的规划管理和深水岸线的有序开发,协调两港一体化重大项目建设;协调两港生产经营秩序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负责两港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统一发布;协调两港对外宣传和招商引资工作。

  在两港一体化起步阶段,宁波、舟山两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仍按属地管理原则依法行使具体港口管理职能。管委会按上述职责进行协调管理,同时积极创造条件缩短过渡期,最终使两港真正实现一体化管理。

  管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赵詹奇(省交通厅)

  副主任:阎 震(省交通厅)

  郑惠明(省港航管理局)

  吴铁卿(省政府办公厅)

  委 员: 任 忠(省港航管理局)

  奚际斌(宁波市港口管理局)

  任瑞宏(舟山市港务管理局)

  管委会设在省交通厅,与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00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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