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苏国税函[2005]36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2-04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正文

南京、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只发电子文档)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4,718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