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开展冬季防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开展冬季防火工作情况的通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石政办发[2005]6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2-13
施行日期:2005-12-13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认真汲取鹿泉市高新区“10.14”和元氏县大陈庄“10.18”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冬季防火工作,10月21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冬季防火现场会,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督导检查和上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非常重视,迅速传达会议精神,认真进行安排部署,按照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全市冬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些领导对冬季防火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亲自安排,亲自部署,没有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认为火灾事故不会发生,存有麻痹、侥幸心理。二是工作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和单位讲的多、做的少,工作部署多,督导落实少,工作图形式,走过场。三是隐患整改不到位。有的单位对检查出来的火灾隐患,有畏难情绪,不及时整改。片面强调客观理由,只顾眼前经济利益,忽视消防安全。四是农村消防工作不到位。有的对农村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广大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农村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等。

  消防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都非常重视消防安全工作。11月30日,公安部消防局专题召开了全国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1月2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消防工作会议,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12月9日,市政府第五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例会(扩大),对当前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冬季防火工作,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对冬防工作的领导。冬季是火灾频发的季节,也是群死群伤特大恶性事故的高发期。各级领导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对冬防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召开一次冬季防火工作调度会,对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二、再次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县(市)、区要认真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组织精干得力人员,再一次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既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又要突出检查工作重点,对大型集贸市场、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进行反复排查,防止反弹。

  三、切实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登记、分类建档。对各种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要逐个分析研究,制定出解决办法,限期整改。要把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性措施,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

  四、认真做好广大农村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县(市)、区要采取有力措施,在农村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建立起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要在农村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广大农村的消防安全。

  五、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冬防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召开动员会,新闻媒体要设置专题、专栏,广泛宣传冬防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冬防工作,参与冬防工作,掀起冬季防火工作新的高潮。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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