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外商投资房地产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外商投资房地产行业税务审计指南(试行)》和《外商投资服装行业税务审计指南(试行)》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苏国税发[2005]第27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2-22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各地要求,就保险公司开展长期寿险营销业务支付佣金如何计征所得税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如下:企业支付营销人员开展长期人寿险种业务的“佣金”,可比照《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1993财商字第11号)的有关规定,按代办手续费办理,比例按照人身险种业务代办保费收入的4.5%以内掌握,在计征所得税前列支。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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