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赣国税函[2005]39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2-22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印发〈陕西省地方税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地税发[1998]1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3,004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