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煤焦油等产品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煤焦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财税[2005]18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2-23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正文

市国税各分局、各区县国税局:

  为了加强消费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 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消费税征收实际,市局设计了《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现将样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此表由市国税局统一印制,于1997年元月一日起使用(即申报1996年12月份税款时使用)

  二、此表规格为8开纸(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大小相同)

  三、对此申报表的内容有什么修改意见及你单位两年所需申报表的份数(1份3联次)请于10月10日前上报市国税局流转税处,以便早日安排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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