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九十五年二月六日内政部台内民字第0950019546号令发布废止;并自即日生效
内政部令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二月六日
台内民字第○九五○○一九五四六号
废止「内政部发扬民俗及文物保存补助作业要点」自即日生效
废止「内政部发扬民俗及文物保存补助作业要点」
基本信息
正文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二月六日内政部台内民字第0950019546号令发布废止;并自即日生效
内政部令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二月六日
台内民字第○九五○○一九五四六号
废止「内政部发扬民俗及文物保存补助作业要点」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