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津国税流[2006]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2-10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东莞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地方税务分局 :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06]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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