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珠海市委员会、珠海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共青团珠海市委员会、珠海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关于集中开展“三五”志愿者便民服务活动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2-22
施行日期:2006-02-22
发布部门:共青团珠海市委员会 珠海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正文

各区(功能区)团委、团工委、志愿者组织,拱北海关团委、志愿者组织,市直各团委、团工委、志愿者组织:

  2006年3月5日是学习雷锋活动开展44周年纪念日,为了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和青年志愿者行动不断深入开展,团市委、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3月5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志愿者便民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执行。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团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的精神,推动青年共建和谐社会,大力加强协会能力建设,发展志愿服务。

  二、活动内容:便民集市志愿服务活动。3月5日9:30—15:00,全市社区同时开展“中国青年志愿服务日”社区便民集市志愿服务活动。操作办法为在各区团委的指导下由各街道办团委选择并落实服务点(各区根据情况分别设立1—3个中心服务点)并以社区青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名义协调辖区内单位共同参与。

  三、工作要求:请各区、各单位团组织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和专长做出具体安排,并在2月28日前把参加活动单位名称、志愿者人数、服务项目报所在社区团委, 参加活动时必须着装整洁,佩戴志愿者队徽,热情礼貌地为广大市民提供义务服务,以声势浩大的具体行动在全社会弘扬雷锋精神。各区汇总情况后于3月2日前报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

  共青团珠海市委员会、珠海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00六二月二十二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3,132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共青团珠海市委员会、珠海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关于集中开展“三五”志愿者便民服务活动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