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巩固和推进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巩固和推进九江市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九府厅发[2005]5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8-15
施行日期:2005-08-15
发布部门: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巩固和推进九江市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八月十五日

  关于巩固和推进九江市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实施意见

  我市自98年实施“村村通”工程以来,按照“2+2”的基本标准已实现全部乡镇、1629个行政村和9216个20户以上自然村的广播电视覆盖,其中有91个乡镇与县(市)有线联网,595个行政村与乡镇有线联网,电视人口混合覆盖率达91%,广播人口混合覆盖率达90.2%.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等部门关于巩固和推进江西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5]32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4]60号、赣广计字[2005]29号和全国全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把实施“村村通”工程作为我市各级政府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作为加强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作为我市农村重大公益性社会文化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抓紧抓好。以“村村通”为基点,以“户户通”为标准,以“长期通”为目标,努力扩大广播电视在农村的有效覆盖率,确保党和政府的声音传入千家万户,为构建和谐平安九江,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

  二、建设任务

  在巩固近些年“村村通”成果的同时,当前重点解决新通电行政村和5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问题。我市目前共有89个新通电及返盲行政村、2662个20户以上盲点自然村(其中50户以上的1058个),按照国家要求,各地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确保到2008年全面完成上述村的“村村通”的建设任务。根据省广电局《关于下达2004年—2005年全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广计字[2005]29号)文件要求,2005年11月底前我市必须完成159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名单附后)的覆盖任务,覆盖户数11578户,覆盖人口49472人。对于这次没有下达2005年“村村通”具体建设任务的县(区),原则上要求也必须根据本地实际,在巩固和完善原有“村村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村村通”成果,努力提高广播电视在农村的有效覆盖率。

  三、建设的原则与标准

  1、遵循“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条件,确定工程建设的技术方案。

  2、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采用成熟稳定、能够保证收听收看质量、便于维护管理的技术和设备。

  3、执行“5T+3R”的基本标准,即收看5套电视节目和收听3套广播节目。5套电视节目为中央电视台第一套、第七套、少儿频道、江西电视台第一套和九江电视台第一套节目;3套广播节目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和九江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

  4、按照国家关于各地建立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以及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市场运作的办法,对于已经实现广播电视有效覆盖的地区和有条件的地区,要进一步增加节目套数,提高“村村通”水平。

  四、工程建设技术方案

  从我市的市情和广播电视发展现状出发,在认真总结行政村“村村通”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确保“村村通”建设成果,此次“村村通”技术方案以采取有线联网为主,MMDS无线覆盖为补充,特殊情况下仍采用卫星接收小前端方式。即在有条件的村尽可能采取有线联网的方式进行“村村通”,可利用现有县、乡、村的有线电视网络前端或分前端向四周自然村延伸,就近联网入户,达到自然村“村村通”目的;在边远农村、村落较分散和人口稀少的区域及农村山坳,采用MMDS或MUDS数字微波覆盖方式,作为光缆有线传输覆盖的延伸和补充;对暂不能与周围有线电视网络联网,且无线方式覆盖不好的边远自然村,则可采用独立小前端方式。

  五、资金筹措

  经初步预算,要解决信号到村的问题,平均每个点至少需要1.6万元,全市要完成1058个50户以上盲点自然村的建设任务,共需建设资金约1692.8万元。其中2005年要完成159个50户以上自然村的建设任务,需投入建设资金254.4万元。按每个点1万元的补助标准,我市159个村需补助资金159万元,国贫县村由国家直接补助(我市修水23个村),其他136个非国贫县村的建设资金由地方各级政府分担,省、市、县三级按6:2.5:1.5的比例分摊。省级相应配套资金81.6万元,平均每个村6000元;市级相应的配套资金为34万元,平均每个村2500元;县级相应的配套资金为20.4万元,平均每个村1500元。

  省市补助资金已经确定,县(市、区)应按相应比例筹措补助资金,其余的资金缺口,要在确保提供“5T+3R”节目的前提下,可按照建设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采用市场运作等方法筹措解决。对收看另外20套以上电视节目的用户,根据用户自愿的原则和现行有线电视收费标准,通过市场运作,部分解决建设经费和日常维护管理经费,以维持设备正常运行,确保长期通。各地应积极与江西省广电网络公司联系,争取省公司的支持,合作建设“村村通”工程,以解决经费来源不足问题。

  六、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对“村村通”工作的领导,把“村村通”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的内容,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体系。

  (二)成立市、县(市、区)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有力推动、广电系统全力以赴、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广电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委农工部、市文明办、市无委会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村村通”领导小组,下设“村村通”工程建设办公室,由市广电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村村通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领导组织机构。

  (三)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并签订责任状,切实把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作为解决农村“四个建设”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切实解决入户率和有效覆盖的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村村通、户户通的成效。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村通”工程建设进展等情况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确保在今年十一月底前按期完成“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

  七、“村村通”管理维护

  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条例、标准,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做到“五个统一”、“七个有”,落实各项技术维护管理制度要求,用制度和规范来确保长效机制。

  1、严把“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关,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设备器材采购、统一安装、统一验收”。

  2、严格落实“村村通”广播电视“七个有”标准即:

  (1)有专门的合乎要求的村广播电视室用房;

  (2)有县广电局统一制作的村广播电视铭牌;

  (3)有一套标准的有线或无线广播电视套站设备(至少含中一、中七、少儿频道、省一、市一电视,中一、省一、市一广播);

  (4)有设备系统示意图、网络线路和用户分布系统图并张贴上墙;

  (5)有统一制定的维护、管理制度和用户登记表;

  (6)有卫星接收设备或网络开通等许可证;

  (7)有村广播电视室管理人员上岗证,并挂证上岗。

  3、严格落实“村村通”广播电视三个制度,即《江西省村级广播电视管理制度》、《江西省村级广播电视维护制度》、《江西省村级广播电视财务监督制度》。

  4、建立和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村村通”技术维护和管理体系,健全组织,明确各级职责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村村通”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村村通”成果巩固。

  附:九江市5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建设任务上网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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