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华通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华通鉴·河南卷》编辑出版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豫政办[2005]4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5-20
施行日期:2005-05-20
发布部门: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继承和弘扬中原历史文化,宣传河南改革开放的新成就,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编辑出版《中华通鉴·河南卷》(以下简称《河南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河南卷》是《中华通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于我省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一部重要文献。《河南卷》坚持贯通古今、详今略古的编写原则,以总结历史、服务现实为宗旨,客观真实地纪录河南古今重要史实,突出宣传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取得的辉煌成就。《河南卷》的编纂,将为研究河南、了解河南、宣传河南、建设河南提供系统、翔实的史料。

  二、为做好《河南卷》的编纂工作,省政府同意成立由副省长王菊梅任主任,省直有关部门、省辖市领导参加的《河南卷》编纂委员会。编委会总编室设在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稿和资料编辑等事宜。

  三、省直有关单位和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河南卷》的编纂工作,积极支持、配合《河南卷》编委会的组稿工作,努力为其提供有关的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

  《河南卷》总编室的办公地点:郑州市经一路北18号;邮政编码:450008;联系电话:(0371)65856895;联系人:文清华、李湘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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