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螺髻山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螺髻山旅游景区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凉府办发[2005]4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5-30
施行日期:2005-05-30
发布部门: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凉山州螺髻山旅游景区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五年五月三十日

  凉山州螺髻山旅游景区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螺髻山旅游景区管理局的批复》(凉编委[2004]76号),成立凉山州螺髻山旅游景区管理局。管理局为州政府管理的副县级行政机构,实行州、西昌市、普格县、德昌县共同管理,以州为主,业务上受州旅游局指导。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风景名胜区、民族、宗教、文物、林业、国土、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开展风景名胜资源动态调查及建立档案,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景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开发利用景区资源和监督执法;

  (三)负责编制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组织实施景区及外围保护带以内的旅游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立项、项目招商、招投标以及建设活动进行依法管理和监督检查;

  (四)负责景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

  (五)负责制定景区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开展有关科学研究工作,宣传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七)对景区内涉及两县一市的单位、乡镇、企业、个体经营业主进行指导、监督;

  (八)履行州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西昌、普格、德昌三县市授权的其他职能。

  二、内设机构

  管理局内设机构为三科一室,即办公室(挂执法保卫科牌子)、规划建设科、市场开发营销科、管理科。

  1.办公室(挂执法保卫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公文运转、起草或审校以局机关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书,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安全保密、综合接待、后勤保障、财务统计管理、产权登记、文明景区建设,以及局内外工作的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景区办公网的建立和运转;负责对辖区内的公安、国土、建设、林业、交通运输(包括停车场和索道)等部门实行统一领导,对景区的资源保护、开发建设和经营服务活动实行综合管理;宣传贯彻落实有关景区法律法规;负责景区环境资源和公共设施的安全保卫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负责景区护林防火和消防工作。

  2.规划建设科

  拟定景区旅游业发展规划;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拟定建设投资计划,承办重大旅游基建、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编制景区建设费用使用项目的安排计划,负责基建和维修项目及预算的审批和工作质量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具体旅游项目的规划和审批;负责项目招商工作;负责编制统计报表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经营单位风景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工作。

  3.市场营销科

  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面向国内外的景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促销活动,以及景区旅游民族节庆活动;加强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推出旅游新产品、新线路;审查和制作旅游宣传品;建立螺髻山景区旅游信息网,并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向景区旅游企业提供国际、国内旅游市场信息;加强与旅行社等促销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开展市场促销外联工作。

  4、管理科

  负责劳动保护、游客安全、固定资产、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管理工作;负责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景区绿化、环境卫生、门票出售与验检,游览设施管理,以及景区内广告、摊位、停车场等有关景容监察工作。在各主要景区内设保护管理站,下设绿化队、卫生队、门票售检队、景容监察队、停车场管理队、垃圾清运队;负责景区讲解员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协调辖区内各职能部门与邻近单位、乡镇、农村等方面的关系;协助办公室搞好党的建设和文明景区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螺髻山旅游景区管理局核定人员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执法编制4名,事业编制3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工勤)1名。

  核定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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