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晋市办发[2005]1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6-03
施行日期:2005-06-03
发布部门: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及驻市单位:

  《晋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战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6月3日

  晋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战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四市”目标要求,今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攻坚之年。根据建设部今年3月25日新颁布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对各项指标的调整要求,我市的创建工作在绿量、绿化整体水平和大环境治理以及市政配套功能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为了实现2005年达到国家园林城市这一奋斗目标,使我市成为山西省第一个国家园林城市,决定从6月1日开始,在全市掀起一场“整治环境、增加绿量、完善配套”的攻坚战,全面提高我市绿化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绿色晋城、营造最佳人居环境为核心。经过全市上下奋力攻坚,使我市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三大指标,分别达到38%、34%、8.5平方米,确保2005年把我市建设成为风景优美、环境幽雅、生态优良的国家园林城市。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攻坚各项工作,成立晋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领导组,下设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宣传组、督查组、县区组、市直组、市政环境绿化组、驻市单位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组

  组 长:李雁红(市委书记)

  夏振贵(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石正民(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赵魁元(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

  冯建平(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

  段伟祥(市人大副主任)

  师建平(副市长)

  冯子良(市政协副主席)

  梁宏堂(市政府秘书长)

  袁宗本(晋煤集团董事长)

  成 员:王英俊(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志文(市直工委书记)

  赵昌明(市纪委副书记)

  郭跃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向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裴余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王建堂(市计委副主任)

  王克平(市财政局局长)

  苏文秀(市建设局局长)

  冯志亮(市交通局局长)

  陈 霄(市园林局局长)

  李成太(市环保局局长)

  常国荣(市规划局局长)

  冯福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三宏(市公路局局长)

  卫永太(市林业局局长 )

  王有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晚胜(市旅游局局长)

  刘予强(城区区长)

  王陆升(泽州县县长)

  王天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务副主任)

  李洪双(晋煤集团副总经理)

  王福顺(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潘满库(市教育局局长)

  张廷魁(市卫生局局长)

  王素英(市妇联主任)

  张秋旺(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局长)

  吕惠兰(市工商局局长)

  沈人鹏(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冯 胜(太行日报社社长)

  牛龙飞(晋城电视台台长)

  程民生(中国人民银行晋城支行行长)

  冯雁山(阳城电厂总经理)

  贺贵元(兰花集团董事长)

  王忙虎(晋城电力公司经理)

  扆晓斌(晋城煤运公司经理)

  魏坤林(古书院矿党委书记)

  领导组下设指挥部

  总  指  挥:夏振贵(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石正民(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副 总 指 挥:赵魁元(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

  冯建平(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

  段伟祥(市人大副主任)

  师建平(副市长)

  冯子良(市政协副主席)

  梁宏堂(市政府秘书长)

  指挥部下设攻坚实施组

  1、宣传组:

  组 长:赵魁元(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沈人鹏(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俊义(太行日报社总编辑)

  负责组织各大新闻媒体对攻坚工作的专项报道;组织电视台、太行日报开辟《曝光台》栏目,不定期地进行反面典型的曝光;结合新闻采访,通过各种媒体手段采取不同的表现形式,加大对工作的宣传督查力度。

  2、督查组:

  组 长:冯建平(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赵昌明(市纪委副书记)

  郭跃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负责城市绿化攻坚的全面协调和督导工作;起草、制定城市绿化攻坚方案、考核办法及有关文件;组织召开有关的协调会、通报会、表彰会;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各界对创建园林城市的意见;负责攻坚战的全部督查、指挥、协调工作。

  3、县区组:

  组 长:段伟祥(市人大副主任)

  副组长:刘予强(城区区长)

  王陆升(泽州县县长)

  王天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务副主任)

  负责城区、泽州县、开发区辖区范围内的绿化任务(除开发区、泽州县所建小区外,所有社区绿化归城区负责)。

  4、市直组:

  组 长:冯子良(市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裴余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张志文(市直工委书记)

  负责市直各单位的绿化任务,重点是庭院园林绿化。

  5、市政环境绿化组:

  组 长:师建平(副市长)

  副组长:苏文秀(市建设局局长)

  常国荣(市规划局局长)

  负责街道、公园、广场的绿地工程建设,大环境工程的实施和市政设施的完善配套。

  6、驻市单位组:

  组 长:梁宏堂(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冯福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吕惠兰(市工商局局长)

  负责各驻市大型企业和市区内重要的建筑工程方面的绿化。包括金融系统、阳电、晋煤集团、通信系统、煤运、综合馆、博物馆等单位绿化。

  7、办公室

  组 长:王英俊(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陈 霄(市园林局局长)

  李成太(市环保局局长)

  负责攻坚领导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与各攻坚实施组的联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技术指导咨询,苗木信息服务,组织单位达标验收和园林城市的申报。

  三、绿化任务的分工与要求

  根据申报国家园林城市要求和我市城市绿化现状,将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和绿化要求安排如下:

  (一)绿化范围

  绿化范围指我市城区范围的所有厂矿、机关、学校、社区以及荒山荒坡、空地, 具体是西至西外环路、北至北外环路、东至二级路、南至长晋高速路,都要见缝插绿,达到黄土不露天。

  (二)绿化任务

  1、大环境绿化任务分配

  为了短期内提高我市绿化面积,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市单位和住宅小区、社区的所有职工和居民除搞好本单位的绿化任务以外,原则上每人种植3棵树,市直单位绿化用地由市里规划安排,城区、泽州县、开发区的绿化用地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规划安排,绿化苗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大环境绿化总面积3027亩,植树总数60.54万株,其中城区植树16万株,面积800亩;泽州县植树10万株,面积500亩;开发区植树4万株,面积200亩;市直单位植树4.14万株,面积207亩;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电力公司晋城供电分公司、山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晋城分公司、晋城煤业集团、晋城市煤炭运销公司分别植树2万株,面积100亩;中国联通晋城分公司、山西省通信公司晋城市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山西省晋城市电信分公司、天脊集团晋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凤展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国石油公司晋城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城分公司、阳城国际发电责任有限公司、晋城市铁通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分别植树1万株,面积50亩;中国工商银行晋城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晋城市分行、中国银行晋城市分行、交通银行晋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晋城市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晋城市分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晋城市城市信用社分别植树6000株,面积30亩。

  2、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的绿化

  单位庭院绿化覆盖率要求新城区不低于30%,老城区不低于25%(绿化面积与占地总面积之比),绿化布局要合理,乔、灌、花、草配置得当,高低错落有致,“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有文化、有特色、有品位;单位大门对称摆放高度1.5米以上的大型常绿盆栽树,办公楼前两侧摆放高度1—1.5米的球状常青盆栽树或花灌木3—5株,在春、夏、秋三季要摆放花坛;楼内大厅内要摆放10盆以上,各办公室摆放3盆以上盆栽花木;要充分利用有效空间,实施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特别是绿化覆盖率达不到30%和25%指标的单位,要在所有能绿化的墙体和屋顶进行绿化。凡是单位庭院内因硬化、建筑设施太多,没有留出绿化空地,不能达到绿化覆盖率要求的,由园林局在公共区域划定面积,该单位投资实施,经验收后也可作为达标单位考核发证。绿化管理要制度化、责任化、经常化,保证环境整洁卫生,各类植物生长旺盛,园林景观有特色。各单位职工住宅区域的绿化均纳入单位绿化统一考核。

  小区绿化由社区居委和各住宅楼产权单位具体负责管理。小区居委负责组织督办,各产权单位具体筹资实施。达到有领导、有经费、有制度、有专人的长效管养机制。住宅小区内要黄土不露天,无闲置空地,要求无乱搭乱建违章设施、无乱贴乱画非法广告、无乱堆乱放垃圾杂物;达到区内道路林荫化、休闲绿地花园化、住宅小区园林化。小区绿化模式以凤翔北小区为范例,达到各单位住宅区域内无小库房、小车库、围墙和自行车棚,无违章侵占绿地,除道路以外的硬化面积要全面恢复绿地。

  3、公共绿地

  公共绿地和各大街道由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完成,还要完成泽州公园、植物园、流碑亭公园等几大公园的精品建设。

  4、家庭养花

  要在全市形成养花爱花的热潮,逐步提高市民绿化美化意识。要求每户居民养花3盆以上,达到“户户有花养,窗窗显绿色”, 营造出每个家庭都养花爱绿的氛围,使整个城市达到“人在景中,楼在园中,路在林中,城在绿中”的有机融合。

  5、建筑工地的绿化

  城中村改造要提高绿化水平,尚未完工的要想方设法在工地上造绿,没有条件的要在总指挥部的统一规划下易地植绿。新建小区要高水平规划、高起点绿化,争创精品园林绿化小区,使每个新建小区刚建成就达到园林小区标准,营造优美环境,充分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统一。

  6、市政配套设施

  建设局、城区等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年初所签责任状,加快进度,不折不扣地完成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中市政配套建设的每项要求,达到每万人公交车10台,每万人4座公厕,燃气普及率80%以上,用水普及率90%以上,道路亮灯率98%以上,道路机械清扫率20%以上的标准,为创建园林城市创造良好条件。

  (三)具体要求

  1、绿化的时间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市单位和各住宅小区、办事处要在6月底完成所有种植任务,7、8月集中养护管理,8、9月总指挥部统一检查验收。

  2、树种的选择

  绿化所用树种以桧柏、刺柏、侧柏、油松、白皮松等常绿树种为主,必须带土球栽植,以确保成活率。所用树苗高度在2米以上,栽植密度1.5米,并且以规模绿地和片林为主。

  四、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城区、泽州、开发区、市直各大口及驻市单位和企业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强有力的攻坚领导班子,专人专职,负责具体任务的实施。哪一级或哪一个单位行动迟缓,工作不到位,影响创建整体进程的,一把手要在电视上公开检查,作出承诺,对批评后检查仍不达要求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严重者要给予免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指挥部要坚持三天一碰头,每周一例会,十天一通报,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现场办公,现场解决具体问题,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强化督查。市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战这个中心任务,指定专门记者,以抓反面典型为主,增加报道量,每周一个进度表,公开报道各单位进展情况。开办“创建攻坚专栏”和“曝光台”,将不能如期按进度高质量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公开曝光,确保绿化攻坚的质量和进度。同时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园林局组成综合督导组,加大对绿化工程全程监督力度,严格资质审查、施工许可、工程招标、苗木准入、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审查。

  (三)严格标准,狠抓落实。在攻坚战中,指挥部将对各单位庭院的绿化,采用遥感先进技术手段,严格绿化面积的检查,要求本次绿化覆盖率达到新建区30%、改造小区25%的标准。凡是有绿地空间的单位,在这次攻坚战中必须全面完成绿化任务。凡是因占地面积小,硬化面积偏多没有绿化空间的单位,其达标应增加的绿化面积,由市园林局在公共绿地范围内划出相应面积,并按统一规划要求,该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绿化任务完成后由实施单位向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可认定为绿化达标单位。对市内各单位在其办公区和住宅区自筹资金完成的绿化,以及各企业、单位在市区认建、认管、认养的城市绿地,凡能出具有效证明手续的,经市创建办验收后,可认定为单位绿化任务,并可作为年度义务植树。绿化达标合格证由市政府统一颁发。

  (四)加快城市绿化,实施绿线管制。在城市建设中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实行绿化否决制。凡是市区的建设项目,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必须经市园林局对项目设计绿地审核并发放《建设项目绿化意见书》。凡新城区绿化面积不达30%、旧城区改造项目不达25%的建筑项目,一律不准开工。

  (五)加强指导,跟踪服务。在城市绿化攻坚战中市园林局将组织一支专业技术队伍,对各单位、各部门绿化中涉及到的规划设计、栽植、管护、苗木、信息等方面的技术进行科学咨询,全程指导,跟踪服务,增加城市绿化技术含量,提高全市绿化的总体水平。

  (六)强化依法治绿,加大执法力度。市执法局、规划局在这次攻坚大战中要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做好效能执法。并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查处侵占绿地执法大行动,重点查处一批违法侵占绿地,不按规划绿化的单位、小区。对任意侵占绿地、不按规划绿化、擅自修建的违章建筑,一律拆除,重新绿化,确保绿化达标。

  (七)认真总结,奖惩兑现。攻坚大战结束后,指挥部要进行认真的验收,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绿化工作总结、评比,对这次突击奋战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负责任影响创建进程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同时实行全年工作考核园林绿化达标一票否决制。凡是绿化不达标的单位,不准进行文明单位的申报,在年度市政府组织的各项考核评比中,一律不准参加先进单位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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