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享受资源综合利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废渣范围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豫国税函[2005]24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6-13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期货经纪公司所属营业部申请由公司总部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公司总部统一出具的证明,证明该营业部确属实行统一结算、统一风险控制、统一资金调拨、统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税源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审核并作出结论后,由相应部门取消该营业部的企业所得税税种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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