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请对我市恢复开通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请对我市恢复开通对港冻猪肉出口进行检查验收的函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宜府办函[2005]11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8-04
施行日期:2005-08-04
发布部门: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在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3月23日全面停止我省企业对香港出口冻猪肉报检后,我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畜牧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市兽药生产企业、兽药和饲料市场及屠宰加工厂、生猪基地进行了4个月的清理整顿,收到明显效果。目前,我市饲料和兽药生产、销售以及生猪饲养、屠宰加工卫生安全已达到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港出口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市申请恢复开通对港冻猪肉出口报检的相关资料报送你局,请检查验收。

  附件:宜宾市申请开通对港冻猪肉出口材料

  二00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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