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技术进口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豫国税发[2005]182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6-27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标准等出版物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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