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解决影响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突出问题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乌海政办发[2005]2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7-27
施行日期:2005-07-27
发布部门: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有力地拉动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扩张了经济总量,促进了全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但是,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市场等多种因素影响,今年我市的重点项目建设整体进展不够理想,确定的62项重点工业项目中(含续建项目28个),应新开工建设项目34个,到目前开工建设14项,新建项目开工率仅为41.1%。近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同志、自治区政府主席杨晶同志就解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分别作了重要批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认真解决影响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突出问题的通知》(内政办字[2005]220号),要求妥善处理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各区政府和市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树立能快就不要慢、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思想观念,结合自身和当地实际,认真分析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和全面把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重点解决好土地、环保、资金等瓶颈制约因素,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进一步明确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各区政府和项目主管部门要把重点项目建设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范围,实行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把搞好重点项目建设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督促和指导,督促项目单位抓紧项目前期进度,加大对项目配套设施、外部环境的协调力度,促使建设项目成熟一个开工一个,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目标,分解到月,定时检查,及时通报。

三是严格实施项目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进度快的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对准备不充分、资金不到位、迟迟不能开工或进展缓慢的项目予以淘汰。

四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考核。严格重点建设项目目标责任制管理,每月通报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对目标完成好的项目单位和对项目建设服务工作及时、到位的部门要表扬鼓励,对目标完成和服务工作差的要通报批评,重者实行责任追究,激发各有关部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责任感。

五是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认真抓好资金筹措、建设施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尽快将项目组织实施好,争取早日投产、早日见效。

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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