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乌海政字[2005]8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7-29
施行日期:2005-07-29
发布部门:乌海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区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内政字[2005]105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乌海市是全国重点监视防御高烈度地区之一,具有发生中强度以上地震的地震构造条件和背景。近几年,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使防震减灾能力逐步得到提高。但防震减灾工作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地震监测预报能力与社会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抗震设防管理力度不强;城乡民居不设防;一些重点工程特别是生命线工程存在安全隐患;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等。

据预测,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地震形势仍然十分复杂和严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防震减灾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

当前,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进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升的新阶段。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结合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实际,我市新时期防震减灾的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所有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和有重大影响的工程必须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其它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也必须达到VI度(>0.05g)或相应地震基本烈度的抗震设防标准;我市防震减灾能力(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恢复重建)力争达到全国经济发达地区水平。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防震减灾为经济建设服务,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紧紧围绕加强防

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管;依靠科技,加强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强化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广泛参与,为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保障社会安全和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编制好“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并将其纳

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镇总体规划;建立防震减灾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地震监测、震灾预防、应急救助和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重点保证地震台网建设和“三网一员”群测群防体系工作经费;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提高防震减灾工作能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职责和义务,密切配合,形成防震减灾工作强大合力。

三、全面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和地震预报水平

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根据我市所处的地震地质构造环境,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地震测震台网和宏观测报网的布局。在我市的重要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监测强震对重要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影响;配备一批流动观测设备,适时对重点危险区实施流动观测;适当增加测震、地下水等观测手段,并实行数字化改造。充分利用我市地震台和周边台站信息资料,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鼓励各地震台站和宏观观测点捕捉地震前兆信息,建立专业队伍和群测群防相结合、地震专家和政府应急管理风险决策相结合的预报机制。依法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涉及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造成影响的各类建设工程,应事先征求地震部门的意见。凡造成破坏的,建设单位必须承担经济补偿以至法律责任。

要进一步完善地震宏观监测网、灾情速报网、科普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工作助理员“三网一员”工作体系,

充分发挥其作用。城区街道及乡镇要有领导分管防震减灾工作,并配备兼职人员作为防震减灾工作助理员,切实履行群测群防工作职责。市区两级财政要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制定群测群防工作员岗位津贴发放标准,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

四、加强抗震设防管理与监督

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国土利用和城乡规划,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与监督。

2010年前,要完成全市的建筑抗震性能普查工作,搞好抗震加固或改造。对易燃易爆泄漏有害物质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2015年前,完成我市的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完成我市的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尽快改变乡村民居不设防的状况,实施“农区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逐步提高农区民居的抗震能力。

五、提升地震应急反应和救助能力

按照《乌海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要求,要加强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和培训,适时组织地震应急学习,检验反应能力,使地震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实用,增强综合防御能力。要按照平震结合、专兼结合的原则,充分依靠公安消防、驻市部队、武警、民兵等力量,组织动员民众,在城市社区开展地震救援者队伍建设,形成社会基础广泛、协调、统一的地震灾害救助力量。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配合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尽快完成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灾情速报系统和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为地震应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和信息保障。各区要合理建设应急物品的储备网络,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地。市财政要给地震工作部门在优先解决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的基础上,配备微机、GPS、摄录像设备等地震应急装备,以适应日常工作需要特别是地震应急工作需要,使地震应急能力得到根本提高。做到紧急情况下,信息畅通,决策科学,反应迅速,处置有力。

六、增强法制建设和防震减灾宣传

地震部门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明确抗震设防各个管理环节的执法主体和工作程序,严格建设工程的设防管理。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定行政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地震观测管理条例》,依法处理干扰和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的行为。积极推进我市有关规范性文件的修订,促进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地震、教育、科技、文化及新闻媒体要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的防震减灾宣传网,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乡村、厂矿、企业、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纳入文明社区建设活动中,作为“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讲活动。2007年前,利用新建的青少年科技馆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逐步实现每个区建一所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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