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8-03
施行日期:2005-08-03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大常委会

正文

  由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6月29日制定,并经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7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5年8月3日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请废止《苏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议案,决定废止《苏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8,416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决定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