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本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沪容环发[2005]162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0-27
施行日期:2005-10-27
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容环卫局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正文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各区城管监察大队:

  现将《关于落实本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市容环卫局

  市城管执法局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关于落实本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促进本市迎世博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长效机制的形成,巩固市容环境示范区、规范区、达标区建设成果。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现就本市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以下简称"责任区")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的组织机构

  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是本市市容环境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加大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力度,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成立由李子韦副局长任组长,局市容处、环卫处、执法处和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城管总队")组成的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责任区制度落实推进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总队,负责全市责任区制度管理工作的日常具体事务。

  各区(县)市容管理部门是区(县)责任区制度管理的主体,负责本区(县)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同时,各区(县)应依托区(县)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联席会议,联合区域城市管理、执法力量,综合解决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组织管理、监督考核作用,联合街道(镇)层面相关管理、执法力量,落实网格化管理,推进责任区管理工作。

  二、责任区制度落实推进工作的责任分工

  责任区制度的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自律是关键,作业是基础,管理是核心,执法是保障。要通过落实责任分工,建立责任单位(责任人)、作业、管理和执法"四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市容环卫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要求

  1、各级市容环卫行政管理部门是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的行政管理主体,要依照《条例》的规定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标准划分责任区范围,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并指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责任区范围和责任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履行责任义务。

  2、开展宣传和业务培训;建立责任单位(责任人)管理档案,定期组织开展责任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检查考核评比。

  3、在责任区管理中,发现责任单位责任人未履行义务的,要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会同城管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未成立城管大队的区(县),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的市容监察组织实施专业执法。

  4、受理对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5、负责市容环境协管队伍(以下简称"协管队伍")责任区协管工作的业务领导。

  (二)城管执法部门的职责要求

  1、城管执法部门要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未履行责任区义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处理。

  2、对执法巡察中发现的责任区制度管理问题,要及时向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3、受理对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置。

  (三)市容环卫保洁服务单位的职责要求

  1、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保洁服务质量标准,负责道路(包括人行道)、公共广场等城市公共区域的保洁;及时清除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卫公共设施内的废弃物,并保持环卫公共设施的整洁、完好。上述保洁工作,不能向责任单位(责任人)收取费用。

  2、对委托收集垃圾的责任单位(责任人),采用定点、定时或者上门收集等方法,做好垃圾的收集工作。

  3、除(三).1外的委托保洁任务,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和合同,做好清扫保洁工作。

  (四)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职责要求

  1、依法履行责任区的责任义务,做到责任告知书公开(提倡告知书上墙)、措施落实,人员落实。

  2、建立责任区管理的自律机制,把责任区的责任要求纳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责任到人。

  3、根据区域和责任区类型特点,建立责任单位联保制度、责任单位值勤员制度等管理制度,在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和城管(市容)执法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管理工作。

  4、协助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劝阻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和损坏环卫公共设施的行为,或者及时向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举报。

  5、提倡主要道路两侧、景观区域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对责任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其他责任区每月最后一个周四,进行市容环境卫生大扫除。

  要充分发挥协管队伍的协管作用,重点是:为管理、执法部门提供日常监督信息;建立与责任单位(责任人)日常检查联系制度,依法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履行责任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帮助责任单位(责任人)解决当场能够解决的问题;按照有关部署和要求,做好集中整治执法的协管工作和相关作业工作(如:"三乱"清除工作等)。

  三、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的有关要求

  根据迎世博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的要求,结合近年来各区(县)在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当前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要做到六个有机结合,实现重点突破:

  (一)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与市容环境示范区域、规范区域、达标区域建设有机结合。在"三个区域"建设中,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要按照标准同步计划、同步推进、同步验收,以责任区制度的落实,巩固"三个区域"的建设成果,构筑"三个区域"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三个区域"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的重点突破。

  (二)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与迎世博"文明与你同行"活动有机结合。通过开展面向市民的市容环境卫生知识和健康、健身知识的宣传教育,纠正各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生活陋习,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实现本市公共场所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的重点突破。

  (三)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与有关行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要结合全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和调整、施工工地落实文明施工等工作,积极推进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进到哪里,责任区制度就落实到哪里,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区域(单位)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的重点突破。

  (四)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与市容环境重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各项市容环境重点整治工作,都要把落实相关类型责任区落实工作作为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落实责任区制度,提高责任单位(责任)的自律意识,重点解决跨门窗经营、乱倒乱扔垃圾、门前乱搭建、乱堆物、乱吊挂等责任单位(责任人)自律上的管理难点和顽症,实现重点整治部位责任区制度落实推进工作的重点突破。

  (五)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与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的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要加强与文明创建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引导创建单位把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作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提高创建单位的市容环境意识,改善市容环境面貌,塑造文明形象,实现文明创建单位(社区、小区)责任区制度落实推进工作的重点突破。

  四、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的有关措施

  1、要依托市、区(县)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联席会议,联合相关城市管理部门的管理力量,促进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对需进行业态调整、综合管理、集中整治执法的事项等,要积极进行研究、协调,作出部署,并通过联席会议中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管理组织,督促所辖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责任区制度,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2、把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诚信程度记入档案,协调有关部门,在行政许可年审或其它有关评比考核中,作为参考依据。

  3、以全市即将实行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改革为契机,实行责任区日常管理、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到网格。要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合理配置市容管理(协管)、城管(市容)执法等管理、执法力量,组成联合网格巡查小组,并明确牵头人,形成紧密的网格管理互动机制,加强对责任区日常管理、执法工作的沟通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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