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北工业学校等10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北工业学校等10所学校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陕政函[2005]13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0-26
施行日期:2005-10-26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民政府

正文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西北工业学校等10所学校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请示》(陕教字〔2005〕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西北工业学校等10所学校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请按照教育部关于省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省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10所学校的指导和管理。有关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突出职教特色,努力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实用人才。

  附:10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西北工业学校

  陕西省榆林林业学校

  商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洛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陕西医科学校(民办)

  大荔县职业教育中心

  陕西省靖边县职教中心

  乾县职业教育中心

  子长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西安市灞桥区职业教育中心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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