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府无偿援助新疆维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府无偿援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水平提高计划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5]99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0-2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税发[1995]1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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