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民间组织提供移动电话优惠服务项目的

关于为民间组织提供移动电话优惠服务项目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0-19
施行日期:2005-10-19
发布部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正文

各全国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方便民间组织业务往来,提高效率,节约经费,我中心经与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决定,为全国性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 “集团大客户”优惠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惠服务内容

  1、“三优”服务

  为民间组织提供“优质、优先、优惠”的服务,民间组织正式职工可享受各种大客户待遇。例如:免费开通国际长途,国际漫游等业务。

  2、全球通话费包月套餐

  套餐详细内容由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解释。

  3、VPMN业务(话费优惠业务)

  民间组织内全球通客户相互通话,话费5折优惠(0.2元/分钟)。集团客户是指5部以上全球通手机用户以单位、朋友、合作伙伴关系组成的集团。

  4、VPMN包月业务

  本单位全球通手机号码(1350、1351、1360、1370、1380、1390、1391)可组成一个组,每人每月只需交纳20元,则组内全球通手机号码在北京地区相互通话可不受次数、通话时间和时段的限制,从而真正做到享受包月话费服务,实现移动办公。

  5、优先试用“企信通”,办理“企信通”套餐业务可享受不同程度的优惠。向客户提供免费试用“企信通”业务,客户可在两个月内免费群发短信1000条。

  二、优惠服务操作办法

  1、凡参加以上优惠服务的民间组织可电话(或电传)申报我中心登记服务处(电话58123774、58123778、58123780),以便安排北京移动业务人员沟通、联系。

  2、凡申报参加以上服务的单位,办理手续时,与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商谈具体服务项目并签订协议。

  三、优惠服务工作原则

  上述服务各民间组织自愿参加,服务项目自愿选择,项目执行中还可以按照协议放弃或调整。同时,我中心计划充分利用这个平台,与民间组织沟通有关的政策或工作信息。

  注:享受上述优惠服务的单位请于今年12月31日前办完手续,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

  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二00五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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