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授予新疆农垦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棉花进口国营贸易经营权,按照国家有关国营贸易管理规定经营,现予以公告。
商务部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108号——授予新疆农垦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棉花进口国营贸易经营权
基本信息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授予新疆农垦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棉花进口国营贸易经营权,按照国家有关国营贸易管理规定经营,现予以公告。
商务部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