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桑蚕产业发展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桑蚕产业发展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泰政办发[2005]5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0-19
施行日期:2005-10-19
发布部门: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桑蚕产业发展,尽快把我市建成规模大、优势强的桑蚕强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桑蚕产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桑蚕业作为我市的一项优势产业,多年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截止2004年全市桑园面积14.5万亩,鲜茧产量1100万公斤,已连续五年位居全省第一,蚕茧收入达2.6亿元,税金4000万元。各级桑蚕生产协会组织,按照“公司+协会+农户”的桑蚕生产模式,实行组织服务费返还政策,公司、协会、农户之间已经形成了紧密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为农村桑蚕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桑蚕产业已成为我市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财政增长的重要渠道之一。当前,我国茧丝绸行业发展正步入良性发展轨道,茧丝绸产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发展桑蚕产业重要性的认识,抢抓机遇,加大措施,强化服务,努力促进我市桑蚕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做大做强桑蚕产业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桑蚕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精神,按照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思路,立足国际国内市场,全面推动桑蚕产业向生态、优质、高产、高效方向发展。争取今冬明春新增桑园面积3万亩,2006年蚕茧产量达到1200万公斤,综合经济效益3.2亿元。工作重点是:

  (一)积极发展桑蚕生产,加快桑园建设步伐。各级要把桑园建设列入农业结构调整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今年的新建桑园任务。要坚持“抓点示范、点面结合、巩固提高、发展增效、稳步推进”的原则,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栽植、高水平管理、高效益产出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要按照县市区、乡镇、村、户分别达到5万亩、5000亩、300亩和3亩以上的规模要求,重点发展大户以及连片桑园,对桑园面积较小的村、户要扩面发展,以尽快形成我市桑蚕生产百亩块、千亩片、万亩带相连的新格局。积极推行“3+1”生产模式,改变分散种植习惯。依托大户积极发展桑蚕产业协会,通过协会带动农户建设桑园。着重培养一批种桑养蚕示范户、典型户,引导农户通过转包、承租等方式,将零星分散桑园有偿转让给懂技术、善管理的养蚕能手,提高种桑养蚕的规模效益。妥善解决好桑园建设用地问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搞好土地流转,为桑蚕生产的规模发展创造条件。

  (二)实行科学管理,提高蚕茧生产效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重视抓好桑园的基础管理工作,促进桑园管理升级,提高桑园单位面积产量和效益。坚持走依靠科技促进桑蚕产业发展的路子,紧紧围绕提高产量、质量和效益,认真落实各项科技增效措施,全面提高桑蚕产业的科技水平和经济效益。要积极引进和推广桑蚕先进实用技术,大力开展桑蚕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和联合攻关,解决制约桑蚕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丝绸部门要定期组织村级技术员进行系统的技术培训,切实搞好技术指导和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植桑养蚕技术的普及与推广。要围绕桑条、桑葚、桑茶的综合开发以及养蚕大棚闲置期的综合利用,积极为蚕农提供实用有效的科技信息,引导蚕农拓宽增收渠道,提高桑蚕生产的综合效益。

  (三)规范市场监管,维护蚕茧收购秩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蚕茧市场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市场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有序流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以及上级有关蚕丝流通的规定,加强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严格鲜茧收购资格证书的审批程序和管理,市县两级经贸部门要严格把关,规范审批手续。工商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无证收茧,促进蚕茧有序流通。丝绸部门要严格蚕茧收购标准,提高蚕茧收烘质量。要积极组织村及广大蚕农同丝绸部门签定《蚕茧定购合同》,规范蚕农的生产行为,维护正常的蚕茧市场秩序。各级物价、质监、公安、司法、财税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依法查处蚕种、蚕茧的违法经营行为,杜绝劣质蚕种坑农害农,确保蚕茧应收尽收,保障桑蚕生产健康发展。

  (四)提高服务水平,稳定桑蚕产业发展。要大力发展茧丝加工业,拓宽销售渠道,提高行业整体效益。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资开发蚕茧基地和建立茧丝加工企业;二是积极培育、扶持茧丝绸行业龙头企业,通过产业化经营与蚕农建立起牢固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建设两高一优桑蚕基地,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形成政府推动、龙头牵动、农户联动、科技带动的发展格局。三是大力扶持发展连接龙头企业和农户的桑蚕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组织,认真总结并大力推广桑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功经验,引导广大养蚕户自发组建农村桑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双方受益、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沾”的利益联合体,实现统一养蚕技术服务,统一操作规程,提高蚕茧产量、质量和经济效益。

  三、加强领导,示范带动,为桑蚕产业发展提供强力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桑蚕生产作为当前促进农村增收、农业增效的重要产业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发展桑蚕产业,努力提高桑蚕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要建立健全桑蚕技术推广目标责任制,按照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加强检查督促,认真抓好落实。要坚持重点示范与全面推广相结合,抓好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令人信服的高标准示范样板,通过示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发展桑蚕生产的积极性,促进我市桑蚕业的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

  二00五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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