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十堰市结核病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十堰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十堰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十政办发[2005]11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0-19
施行日期:2005-10-19
发布部门: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用"十堰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十堰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各一枚。

附:印模

二○○五年十月十九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30,292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十堰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十堰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