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九十四年十月十九日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会中证商业字第0940001778号函修正发布第10条条文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十月十四日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证二字第0940143304号函办理
第10条 本公会会员如有违反本自律规则者,应依本公会自律公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处理之。
修正「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会会员处理重大违约交割案件自律规则」
基本信息
正文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十月十九日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会中证商业字第0940001778号函修正发布第10条条文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十月十四日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证二字第0940143304号函办理
第10条 本公会会员如有违反本自律规则者,应依本公会自律公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处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