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英飞凌(苏州)科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英飞凌(苏州)科技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财税[2005]14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0-17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计划委员会

正文

各地、州、市税务局、计委(计经委),大理、个旧市税务局、计委: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家计委国税发(1993)067号《关于下发投资方向调节税民政类税目注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省原有解释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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