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冀国税函[2005]32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0-17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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