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冀国税发[2005]17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0-17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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