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泰安市学前教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泰安市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泰政办发[2005]4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0-14
施行日期:2005-10-14
发布部门: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统筹和协调,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单位)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3〕100号),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泰安市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能

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学前教育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白玉翠副市长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朱杰、市教育局局长桑新华任副主任,成员单位由市教育局、卫生局、物价局、建设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编办、公安局、妇联、妇儿工委办组成,市教育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议题筛选、会议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经主任批准可召集临时会议。

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是: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指导学前教育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联席会议例会的主要内容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贯彻落实。

(三)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以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00五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主 任:白玉翠副市长

副主任:朱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桑新华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高峰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永江市卫生局副局长

潘士祥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保群市建设局副局长

尹逊祥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勇市民政局副书记、副局长

刘增祥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巩华仁市编办副主任

高黎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桂香市妇联副主席

朱圣英市妇儿工委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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