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万州区寨林历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万州区寨林历史文化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万州府[2005]18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0-13
施行日期:2005-10-13
发布部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正文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万州区寨林历史文化风景名胜区的通知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万州区寨林历史文化风景区位于响水镇,距万州城区50公里,涉及宝莲、国家、公议、青林4个行政村,面积20平方公里。2005年8月,经万州区风景名胜管理委员会评审,万州区寨林历史文化风景区被批准为区级历史风景名胜区,现予公布。

  景区所在镇,以及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风景名胜区的规定,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风景区的保护、规划、管理、建设工作,充分挖掘、发挥景区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00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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