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急性肠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万州府办[2005]20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0-13
施行日期:2005-10-13
发布部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目前正值秋季,是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急性肠道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区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防治工作领导各镇乡、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意识,深刻认识传染病疫情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影响,进一步提高对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尤其是疫情发生地区和涉及地区的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迅速妥善解决处置传染病疫情中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证。对因防治措施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与流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疫情发生后,疫情发生地政府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深入扑疫工作第一线,成立扑疫指挥部,启动应急处理预案,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原则,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把疫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一)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疫情。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对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和肠道门诊设置情况进行检查,完善监测措施,对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整改;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镇乡卫生院医生、个体诊所医生的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快速发现疫情的能力和依法及时报告疫情的责任心。

  (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单位食堂、水产品的监督监测,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行职责。卫生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大对水产品的抽检力度,并严格要求每个经销商按照规定建立进销台帐,便于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来源。

  (三)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单位要进一步充实传染病防治一线骨干力量,加强专业人员业务培训,进行必要的操作演练,贮备足够的消杀灭物资,切实提高处置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病意识。新闻媒体、卫生等部门和镇乡政府以及居民、村民自治组织,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把简便易行的防病知识交给群众,提高群众的食品、饮水卫生和防病治病意识。

  三、严格集体用餐申报备案制度,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发生针对急性肠道传染病疫情多为群体性聚餐时发生的特点,卫生监督机构和镇乡政府要按照重庆市集体用餐管理和农村家庭宴席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申报备案规定,并予以认真落实。要充分调动村民(居民)自治组织和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发现群体性聚餐迅速上报,卫生监督机构要主动进行食品卫生监控,防止疫情发生。

  二00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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