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粤海铁路西环线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粤海铁路西环线叉亚段改造工程项目用地征收通告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昌府[2005]6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0-11
施行日期:2005-10-11
发布部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正文

粤海铁路西环线叉亚段改造工程系省政府布置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工程,该工程项目的建成将提高粤海铁路西环线叉亚段的道路级别,同时也可使该道路按国家标准进行提速,对带动周边地区的土地开发利用,促进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该项目用地总长度3.045公里,用地面积约118亩。现将该项目用地征收涉及的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粤海铁路西环线叉亚段改造工程项目用地在我县境内3.045公里,用地面积约118亩。从叉河火车站至昌化江新建铁路桥(原叉河铁路大桥下游80米处)。其道路中桩控制坐标如下:

(1) 50752.115 (2) 50576.875 (3) 49952.075

25790.912 25887.301 26377.887

(4) 49501.834 (5) 49431.158 (6) 49244.482

26907.539 27598.429 28162.093

二、凡在上述界桩界定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必须持权属原证明材料到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进行登记,逾期将按无主地处理。

三、该项目用地的征收和拆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政府办公厅琼府办明电[2005]3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四、凡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在上述界定范围内抢种和抢建的青苗和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该项目用地属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在该项目征收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工作,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00五年十月十一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4,084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粤海铁路西环线叉亚段改造工程项目用地征收通告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