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旅游局关于对星级农家乐进行年度复核

成都市旅游局关于对星级农家乐进行年度复核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0-10
施行日期:2005-10-10
发布部门:成都市旅游局

正文

各区(市)县旅游局:

  为进一步规范农家乐旅游经营管理,促进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提高,保证农家乐旅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暂行规定》和《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分及其评定》的规定,决定对全市星级农家乐进行年度复核。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复核时间复核时间:10月10日-11月15日上报时间:11月20日前

  二、复核方法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市)县旅游局按照《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及其评定》标准,对辖区内星级农家乐进行检查复核,并将星级农家乐的复核意见上报成都市旅游局。

  三、复核重点重点对星级农家乐的工商、消防、环保、卫生“四证照”(意见书)进行复核。凡“四证照”(意见书)不齐全的,应限期(10月31日前)补齐。逾期未补齐手续的,则不予通过年度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复核是对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进行星级评定后的首次年度复核,各区(市)县旅游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站在促进农家乐旅游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复核工作要严格标准、不走过场,对星级农家乐存在的问题,该整改的要限期改进,该完善手续的要限期补齐,确保星级农家乐的服务质量和声誉。

  (二)各区(市)县旅游局要在限期内将星级农家乐年度复核总体情况及年度复核一览表(样表附后)上报市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三)各区(市)县要借此机会树立本地星级农家乐品牌,并利用星级农家乐的示范作用带动区域内农家乐旅游整体提档升级。市上拟于年内对全市星级农家乐进行一次表彰,请各区(市)县旅游局将本地服务质量优、信誉好的星级农家乐连同年度复核一并报送市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为推动全市星级农家乐创建活动的开展,年内市旅游局将研究出台对星级农家乐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年度评先创优、以奖代补、免费制作全市星级农家乐旅游宣传册、免费组织中高级管理人员赴省内外考察学习和专业培训、优先向旅行社推荐组织客源等内容。

  同时,将考虑从经费上积极扶持鼓励各区(市)县开展星级农家乐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星级农家乐素质。

  联系人:市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周海波

  电话:87706004 传真:87706000

  二00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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