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闽地税发[2005]17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0-09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正文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明确明年青海国税税收工作重点和“十一五”期间的工作思路,实现“十一五”的良好开局。青海省国税局局领导分别带领调研组,从10月17日开始深入到全省所有州、地、市国税局及大部分县级国税局调研。

  调研围绕各地税源及税收情况、依法治税情况、领导班子情况、干部队伍现状、廉政建设、各地对明年税收工作打算及“十一五”期间的工作思路等六个方面全面展开。各调研组在调研中深入了解了各地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经济税源的管理情况:“十一五”期间各地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和对国税收入的展望;2005年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的经验和成效;各级领导班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税收工作的情况,尤其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成果和目前州、县级领导班子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情况;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特别是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局制定的“八项禁令”情况;对2005年系统内行风排序的计划安排情况和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安排情况;落实“两权”监督情况;干部队伍结构、培训情况等。认真研究分析了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各地国税发展的有利因素,以及制约国税发展的主要矛盾问题。

  调研采用实地了解与书面调查相结合;广泛问询与座谈讨论相结合;定量统计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有数据指标的项目都进行了归纳统计,对非量化指标从措施、质量、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客观公证的评估与分析,做到了真实准确、详尽全面。此次调研对于进一步推进青海国税局党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全局起到了积极作用。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8,820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