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贯彻建设部关于建设领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贯彻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资源节约今明两年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粤建科字[2005]10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0-09
施行日期:2005-10-09
发布部门:广东省建设厅

正文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城建局、房管局:

  现将《贯彻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资源节约今明两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规划、城建、房管等部门要根据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资源节约今明两年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建科[2005]98号)和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意见,于11月底前报送省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五年十月九日

贯彻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资源节约今明两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资源节约今明两年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建科[2005]98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和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城镇和节约型社会的法规、政策、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加快立法,完善有关政策和标准,强化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积极推广应用各种新产品、新技术等措施,加快推进我省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力争在今明两年使我省发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建筑、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城市节水、推广使用太阳能等再生能源等方面有较大的进展,为我省建设节约型社会作出贡献。

  二、今明两年主要抓好的各项工作

  (一)做好城市规划的修编,加强城市规划的管理,从源头上把好资源的有效利用。

  1、在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中,要努力体现资源节约的原则和思想。要求今明两年要进行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的城镇,一是要积极改进规划编制观念,创新规划编制方法,突出城乡规划对资源节约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充分论证资源和环境对城镇布局、功能分区、土地利用模式、基础设施配置及交通组织等方面的影响,从严确定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化空间管制和对公共利益的维护,从源头上把好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关。二是要立足于资源和环境条件,切实贯彻保护耕地、集约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合理选择建设用地。在考虑地上空间的合理利用的同时,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三是各地要注意克服盲目扩大城市规模,热衷于搞政绩工程,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过于超前等不良现象,做到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规模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的人均用地水平,禁止突破规划和违反规划使用土地。

  2、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强化资源节约和共享。认真抓好《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和《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推进重大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继续完善村镇规划的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指导村镇按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做好建设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居民点布局。

  (二)在编制建设事业"十一五"专项规划中,突出体现资源节约的原则和思想。今明两年,省、市、县建设管理部门在编制建设事业"十一五"专项规划工作中,都要努力体现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城镇、发展循环经济、增强可持续发展工作,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等一系列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通过"十一五"专项规划的编制,科学确定今后一段时期建设系统资源节约的目标和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去实现。

  (三)组织召开全省建设系统资源节约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建设部和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城镇和节约型社会的部署和要求,总结广州、深圳两个建筑节能试点城市的经验,交流各地推动资源节约工作(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好的做法和好的典型,参观示范项目等,对全省建设系统,包括建设、规划、城建、房管等部门今明两年的资源节约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四)大力发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建筑。

  1、大力推进建筑节能。

  (1)今明两年要认真抓好建设部发布的《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贯彻实施,使我省新建建筑符合国家规定的节能要求。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建设部《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科[2005]78号)、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建设字[2005]18号)的要求,把执行国家两个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列入施工图审查内容,不符合的不予审查通过。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要严格按图纸进行施工和实施监理,通过层层把关和严格管理,使新建建筑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认真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今年下半年要按照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建质函[2005]252号)要求,组织各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自查和抽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及时进行整改,通过专项检查,督促各地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

  (3)大力推广使用节能建材。新建住宅小区应严格按照《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设计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和选材。凡一层地下停车场应采取半地下室,以减少照明和通风方面的能源消耗。合理确定建筑物的朝向和窗户面积,充分利用自然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消耗。有条件的地方,鼓励使用空心或双层玻璃,努力提高门窗的隔热性能和保温性能。严格控制住宅小区的夜间亮化工程规模。同时,在规划和设计中鼓励采用新型和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材料,积极应用新型和可再生能源。

  (4)加强城市照明的节约用电工作,切实提高城市照明能效,改善城市照明质量。各地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要根据城市建设和电力供应情况,制定城市照明节约用电计划,明确节约用电的措施。紧紧围绕城市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优先发展和建设城市功能照明,严格限制发展和建设景观照明。各地要逐步组织对酒店、商业大厦、写字楼、体育场馆的照明进行节能改造以及对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进行节电改造。积极开展创建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和节电改造示范工程工作,动员全社会参与城市节约用电活动。

  (5)努力做好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工作。去年底,省政府颁布了《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建设厅发出了《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科字[2005]9号),省建设厅于今年4月在广州召开了贯彻实施《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工作会议,对我省发展应用新型墙材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和提出了要求。各市、县要认真抓好落实。关键是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监督,才能把省政府的《规定》落到实处,使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在今明两年有明显提高。

  (6)会同省财政厅制定我省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推动我省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

  2、积极开展建筑节地。

  (1)努力提高居住和公共建筑的规划和设计水平。优化居住区的空间布局,在保证住宅功能、健康卫生标准和舒适度的条件下,合理确定居住区的人员规模、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通过优化设计,合理改进住宅和公共建筑的结构形式,增加可使用空间,并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综合解决停车场等公共服务配套建设等问题,提高土地利用率。

  (2)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56号),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编制好房地产开发用地年度计划,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用地的管理。同时要求各地要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居住用地的比例,严格控制低密度、高档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量。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的开发建设中合理控制住宅套型面积,鼓励建设中小户型和中低价位普通住房。

  (3)研究制定引导住宅合理消费的政策和措施。一是结合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和稳定住房价格工作,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符合国情的住宅合理消费意见及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二是要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省地型住房,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等方面,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住房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3、深入开展城市节约用水。

  (1)各地节水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城镇居民对水价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在加强供水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和价格、成本监控的基础上,逐步将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到合理盈利水平。对城市供水要加快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实施超计划、超定额加价的收费方式。缺水城市要制定科学非居民用水计划和用水定额,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实施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收费方式,实行高额累进加价制度。

  (2)各地节水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改造城区严重老化的供水管网,降低管网漏损率。同时加快推进抄表到户工作。

  (3)房地产开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要认真抓好节水工作。新建小区都要规划建设地下集雨库,用雨水解决花木浇灌、冲洗地面和洗车等;已建成的小区也要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地下雨水库。住宅小区的地面,要减少硬质地面,防止水土流失。合理控制小区内的景观水池面积,景观水面和动态水景不宜太多,以节约用水。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采购住宅用设备时,应首先选用节水便器和节水龙头。物业管理公司要严密监视小区内供水系统的跑冒滴漏问题。

  4、积极推进建筑节材。

  (1)积极推动建筑设计技术进步,努力提高居住和公共建筑的设计质量和水平。通过设计技术进步的提高和设计方案的优化,节约各种建筑用材,减少设计浪费。

  (2)在住宅建设中努力做到室内装修一次性到位。积极推行精装修交楼或自选菜单式统一装修,鼓励实行厨卫一体化、标准化,推广使用工业化部品,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和浪费。

  (3)在居住和公共建筑中大力推广使用节材产品,鼓励应用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

  (4)继续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全面推行城市城区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强化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沙浆。今明两年地级市要消灭预拌混凝土空白点,同时努力开拓农村市场,逐步把预拌混凝土的应用推向农村。

  (五)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加快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中的推广应用。广东属于夏热冬暖地区,太阳能资源比较充足,但在居住和公共建筑中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供应热水的比例很低。今明两年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我省开发利用太阳能供应热水进行专项调查,提出开发利用太阳能供应热水的政策和措施。

  (六)加快立法和研究制订有关政策标准,依法推进建设系统资源节约工作。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和建设部修改后颁布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规章,结合广东实际,起草和提请省人大颁布《广东省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将建筑节能纳入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管理。

  2、抓紧起草和出台实施我省《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细则。

  3、根据建设部即将颁布的《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制定广东省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在国家标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使之更适合广东地方特点,加快广东民用建筑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进程,节约燃气等不可再生能源。

  4、加大对节能门窗、节能遮阳、节能照明、屋顶隔热等节能新材料、新产品的应用研究。开展对节能墙体材料、节能门窗、节能产品的认证,提高节能产品的知名度,以推动节能材料和产品在居住和公共建筑中的广泛应用。

  5、起草和出台有关政策措施,逐步对现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附件: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资源节约今明两年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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