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政办发[2005]11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0-09
施行日期:2005-10-09
发布部门: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工作。已经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地区和部门,也要按照本方案开展工作,并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完善、巩固、提高和落实工作,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创造经验。

  二00五年十月九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促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结合我省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全面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和执法部门依法执政的能力建设,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权。

  基本原则: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坚持法制统一原则,确保政令畅通;坚持权责统一原则,实现行政执法的责权一体化;坚持合法行政、高效便民原则,把依法行政和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坚持以人为本、诚实守信原则,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以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确定合法、有效的执法依据,制定科学、透明的执法程序,设定公开、公平的执法标准,完善奖罚分明的考核机制,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使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方法有明显改进,行政执法的水平有明显提高,行政机关的作风有明显转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明显提升。力争尽快建立起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三、工作方法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都要根据《若干意见》和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本机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已经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机关,要在原有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针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实施方案。尚未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机关,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实施步骤、具体措施和时间要求等。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应当以如何组织本级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同时也要注意研究探索政府自身如何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问题。县区市人民政府还要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注意的问题,并指导他们制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中央在甘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要制定包括本级机关在内的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实行双重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上级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行政执法部门只制定包括本部门和本部门管理的法定授权组织及受委托组织在内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二)梳理执法依据。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单一主管、共同管理、协同管理等类别分门别序、列明目录,明确具体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对共管、协管的执法依据,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按照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的原则明确执法责任。列出的行政执法依据目录要做到编排科学,不重不漏,汇编成册。要列明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发布机关、实施时间,以及主要执行部门、共同执行部门和协助执行部门等基本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组织好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审核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所梳理的行政执法依据目录进行统一审核。省政府各部门要在11月30日前将执法依据目录连同电子文本一并报送省政府法制办,由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编办进行审核。

  各级人民政府梳理审核完毕的执法依据除下发相关执法部门外,要向社会公布,具体公布方式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决定。省政府各部门梳理的执法依据,经审核后,由省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修改、废止的情况和机构改革之后部门职能变化的情况,认真审核所属各有关部门的执法依据目录,协调解决梳理执法依据中发现的问题。要通过梳理审核执法依据,继续清理和确认执法主体资格,按照法定行政机关、法定授权组织和行政委托组织明确机构性质和职责权限,避免多头执法、交叉执法、越权执法等问题,理顺执法关系。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按照上述方法梳理执法依据的同时,还应当对所执行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裁决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及其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进行全面梳理,并分类汇集成册,做好相关基础工作。省政府将对此项工作另行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三)分解执法职权。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对照核定的执法依据和职权,按照相互协调配合、避免交叉重复的原则,结合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本部门的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职权分解要科学、合理、明确,不同层级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要相互衔接。要根据本部门承担的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任务,采用流程图(表)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把行政执法程序中各个环节行政执法岗位的职权明细化,制定精细严密、科学高效的内部执法程序。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上岗前,都要结合任职岗位和具体职权进行上岗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发放行政执法证件。

  (四)明确执法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适当形式依法明确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执法责任。行政执法部门应当采取适当形式依法明确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要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的基础上,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并确定其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与行政执法责任制相配套的各项制度,不但要建立执法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还要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配套机制;不但要明确每个执法岗位的职责,还要设定细化、量化、合理化的执法标准,实现对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的全面控制。要坚决防止擅自增加、扩大行政执法权限或放弃法定义务现象的发生。

  (五)科学评议考核。科学的评议考核办法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手段,是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状况、水平和绩效的评价机制,其评议结果又是下一步追究执法责任、完善执法责任体系的基础。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把评议考核作为工作重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评办法,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认真组织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起来,在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年度考评中,要把行政执法情况的考评作为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考评的主要指标。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新的评议考核方法,建立评议考核的长效机制,利用现代信息管理手段,提高评议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六)落实执法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也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之一。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奖惩机制,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予以表彰。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选先进资格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根据评议考核情况,或者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变更、撤销或者确认为违法的比例较高的,以及外部评议中群众满意程度较低或者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可以责令行政执法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对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的行政执法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程序,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过错责任追究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也是难点。要在明确行政执法责任的前提下,注重责任追究,完善和落实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过错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过错范围、责任人、责任种类、追究程序、救济渠道等。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增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工作步骤

  《若干意见》要求,在2006年4月30日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要全面完成。我省政府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 ,从10月份开始启动,共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认真学习动员,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若干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和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提高全体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省和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意义的理解和认识。各市州和省政府各部门都要组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动员部署,做好实施工作。中央在甘行政执法机关和各市州、省政府各部门的实施方案要于2005年10月31日前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二阶段(11月初至12月底):梳理、汇集执法依据,确定执法主体,明确执法职权。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若干意见》和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统一部署,周密安排,全面完成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据梳理、审核工作,并将执法依据目录向社会公布。

  第三阶段(2006年1月初至2月底):分解行政执法职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各执法部门要对照核定的执法依据,按照权责统一的要求,科学合理地把执法职权、标准、程序、时限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同时要将执法机构、岗位和人员的具体职责,以及执法流程、要求、时限和责任等,通过网站和在办公场所设置公告栏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第四阶段(2006年3月初至4月中旬):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都要围绕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行使执法职权、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认真考评,对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追究责任,以制度规范、约束执法行为。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关系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要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领导亲自挂帅,组织专门工作班子,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保证工作任务按期、按要求完成。

  (二)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包括授权、委托执法的组织,都要建立健全与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的各项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机构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奖励制度等。要通过配套制度建设,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顺利推行。

  (三)加强协调,抓好落实。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涉及机构编制和职责等问题,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及省政府有关规定,应当由机构编制部门为主进行协调的,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牵头办理,政府法制部门要积极配合,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顺利推行。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任务完成。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工作,省政府法制办在指导、帮助省政府各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检查各市州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各市州和省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工作,每个阶段工作结束时都要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各市州、省政府各部门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以确保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如期完成。

  附件:行政执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目录(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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