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规定》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0-08
施行日期:2005-10-08
发布部门:成都市人大常委会

正文

  由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6月29日通过,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9月23日批准,特此公告。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0月8日

  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成都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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