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期货商、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作业要

修正「期货商、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作业要点」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台期结字第09400083660号
效力级别:台湾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9-29
施行日期:2005-09-29
发布部门:台湾当局

正文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九月二十九日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结字第09400083660号公告修正发布第9点条文;并自九十四年十月三日起实施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八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证七字第0940132793号函

玖、部位互抵作业

一、作业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二时三十分。

二、期货商办理部位互抵时,应于本公司作业时间内依其计算机作业方式申请,其申请互抵部位实时生效,并得经由计算机作业方式查询部位互抵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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