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农

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9-29
施行日期:2005-09-29
发布部门: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

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决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现代化进程,加快绿色无锡和生态城市建设步伐,构建和谐宜人新无锡,市委、市政府决定于每年秋季在全市农村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城乡统筹发展,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为目标,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宜人现代化新农村的总要求,在全市农村大力倡导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实施以义务植树为重点的生态发展战略,加快经济林、生态林和景观林建设,提高农村新型社区的绿化覆盖率,营造"地绿、天蓝、水清、居佳"的农村生态环境。通过在全市农村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今年发动参与义务植树人数50万人以上,义务植树120万株,增加农村造林绿化面积1.5万亩以上。其中江阴市、宜兴市要完成发动农民参与义务植树人数各15万人,植树各40万株以上;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完成发动农民参与义务植树人数各7.5万人,植树各为13万株以上。江阴市、宜兴市各完成5个自然村(社区)的示范绿化,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各完成2个自然村(社区)的示范绿化。

  各地要组织开展绿化家园建设创意竞赛,把"植树月"活动组织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二、主要内容和要求

  1、"植树月"活动主题、时间和参加对象农村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的主题是"打造生态家园、优化农居环境".时间为每年的10月9日-11月30日。各级机关、团体、企业、村民委员会组织安排,全民行动,农村各级干部、党员带头示范,动员广大农村居民中符合义务植树要求的适龄人员踊跃参与。

  2、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义务植树的浓厚社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植树月"活动主题,营造义务植树的浓厚社会氛围。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发动,增强农村居民的法律责任意识。宣传建设生态宜人、环境优美新农村的紧迫性,增强农村居民绿色生态意识;宣传农村绿化成功的典型经验,增强农村居民主体参与意识。通过宣传发动,使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公益性、义务性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起广大农村居民爱我家园、美化环境、植树造林的强烈责任感,营造出人人关心义务植树,人人参与义务植树的生动局面。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鼓励适龄农村居民通过参加居住环境的绿化美化活动或绿地养护、古树名木保护、门前三包等方式履行义务,鼓励中小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植树或爱绿护绿宣传活动。

  3、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农村义务植树活动农村全民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制度,农村居民义务植树由所在地行政村和镇组织,各类单位和企业中适龄农村居民由所在地政府组织,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农林部门做好协调和指导。各地要以镇或村、社区为单位,根据义务植树的任务和实际,规划不同层次、数量、规模的义务植树基地。义务植树所需的苗木费、交通费等,由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自行解决。在植树活动中,要充分体现"生态性、风俗性、经济性"的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及早部署。

  一要突出家园绿化,按照各地农村建设规划,对整合基本到位的中心村、新型社区、农村居民安置小区展开高标准、高品位的绿化建设,因地制宜对自然村落增绿添绿、见缝插绿,进行家前屋后的绿化美化,或发展林果等庭院经济。

  二要突出农村"四旁"植树,科学整合资源,拓展造林绿化空间,在"道旁、沟旁、河旁、塘旁"大搞造林绿化,在有限空间实现最大的森林覆盖率。

  三要突出发展经济林,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发动农村居民利用山坡高岗地、二级提水及低产高成本田、环境重污染地块,有计划地拓植竹子、茶叶、果树、花卉、苗木等经济林,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四要突出绿色文化建设,在规划区内选择适宜造林的地块,有组织地开展建设"希望林"、"三八林"、"共青林"、"红领巾林"等特色林,以及引导种植"结婚林"、"家庭林"、"同心林"等纪念林,提高义务植树的参与度。把义务植树与加强管护相结合,开展多种多样的认种认养活动,引导农村居民不但要把树种好,更要把树管护好,提高义务植树的实效。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是加快造林绿化进程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农村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认真做好"植树月"活动的计划编制、组织推进、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实绩考核等各项工作。同时要强化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义务植树的职能,切实将义务植树的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到基层。要细化量化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措施,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工作实效。

  2、示范带动,深入发动。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典型示范的力度,尤其是各级干部要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引导农村群众积极参与。要广泛发动群众,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挖掘一切可以挖掘的潜力,实行上下联动、全社会发动、全民行动,努力开创全民义务植树的新局面。

  3、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市(县)、区要将"植树月"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层层分解指标,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保障机制。要围绕目标任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植树月"的各项工作。要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以镇为基本单元,按市(县)、区将适龄农村居民人数、尽责方式等具体指标内容建卡登记。

  4、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设计到位。对造林项目要按照园林、园艺标准,高起点设计,提高造林品位。

  二是施工到位。要科学种树,在规划区范围内选择适时适地适种的银杏、水杉、槐树、金钱松、白玉兰等落叶树种,严格技术规程和施工程序,保证植树质量。

  三是管护到位。落实种好管好机制,责任到人,确保成活率和保存率。对破坏义务植树和绿化成果的行为,要依法惩处。

  5、加强督查,严格考核。要加强对"植树月"活动的督查指导,落实专门人员,从技术上指导,工作上督查,成效上考核。要成立督查组,通过全面严格的督查活动,督促和推动"植树月"活动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等。要加强"植树月"活动的考核评比工作,确保"植树月"活动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0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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