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全市“十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全市“十一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晋市政办[2005]11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9-27
施行日期:2005-09-27
发布部门: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五”期间,将是一个经济结构加速调整,产业规模迅速扩张、消费升级明显加快、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的重要阶段,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将显著增强,同时也是发展中的各类矛相互交织的时期。在此期间,随着我国的各项改革将进一步深化,随着加入WTO承诺兑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加强,经济将面临更加开放的发展环境,周边地区的经济竞争势头更加强劲,这对我市工业经济来说将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面对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认真分析研究“十一五”期间国际、国内经济走势及对我市工业经济的影响,结合形势发展变化和我市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点,理清发展的思路,明确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提出对策和措施,这对近几年加快发展良好的态势的进一步延续,对我市工业经济的进一步提升,努力使工业销售产值达到900亿元以上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七月份,市经委下发了《关于编制〈晋城市工业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市“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做了安排,并针对规划拿出了“十一五”工业发展项目。目前,不少县(市、区)已向市经委报送了“十一五”规划草案和重点工业项目,但仍有一些县(市、区)的主要领导并不十分清楚。为此,特发此文请各县(市、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工业的领导,一定要把“十一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及项目紧紧抓在手上,要拿出100亿、50亿、30亿、10亿企业的名单和“十一五”发展规划以及做大做强“四大基地、七大产业”的支撑项目,落实后迅速向市经委报送。

  国庆节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将听取各县(市、区)关于规划的编制和重大项目的汇报,请及早准备。

  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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