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人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秦政办[2005]14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9-26
施行日期:2005-09-26
发布部门: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时间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步骤和方法等,扎扎实实地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和主要任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把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分门别类,确定具体实施的行政执法部门,明确执法权限、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有效的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建立以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首长为核心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执法部门内部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制定考评标准和奖惩办法,并将考评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评先、任用结合起来。

  三、制定和落实各项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依法行使的登记、许可、发证、收费、处罚等职责的有关内容,以各种形式进一步向社会公开,扩大公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建立内部评议考核制度,开展自我考评、互查互评,加强互相监督;建立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究的范围、责任的划分、责任承担的形式和追究的程序;建立法律知识学习考核制度,定期进行公共法和专业法培训,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落实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依法行政情况报告等制度。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按要求、有计划的推进,2006年4月底前,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要对所属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纠正。同时,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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