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市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05]10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9-26
施行日期:2005-09-26
发布部门: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了适应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加快建立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管理机制,现就做好2006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有效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努力构建和谐财政。

  基本原则:巩固、完善、提高、扩面、规范、统筹。

  巩固,就是要保持和发展部门预算改革成果,继续推行"六统一",即统一确认人员编制,统一划分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统一使用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国库集中支付,统一政府采购,统一公共财政收支科目。

  完善,就是以2005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为基础,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补充、修正,重点解决非税收入计划的确定、公用经费标准细化和项目经费管理等突出问题,逐步使预算编制方案最大限度地得到各方面的认可。

  提高,就是要结合财政财力实际和单位工作需求,分部门、分类别、分步骤提高预算经费供给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

  扩面,就是在50户已实行比较规范部门预算改革单位的基础上,2006年再新增27户财政全额供给的一级预算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

  规范,就是要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内容、程序、标准和时间,规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增强部门预算的约束力和预算管理的法制化水平。

  统筹,就是以部门预算改革为核心,整体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使四项改革相互作用,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

  二、部门预算改革的主要内容

  从2006年起,市直财政全额供给的一级预算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实行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其余单位也要按部门预算的框架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具体分为3种类型:一是2005年已实行比较规范部门预算的50户单位;二是2006年拟实行比较规范部门预算的27户单位;三是未实行比较规范部门预算的83户单位。实行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一)细化收支预算。收入预算要细化到征收单位和具体收入项目;基本支出预算要细化到使用单位和明细支出项目;项目支出预算要细化到单元子项目,并附包括项目申报、论证、规划在内的详细文本。

  (二)按照工资政策安排人员经费。预算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经费均按现行工资政策足额安排,随工资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亦按规定比例安排。

  (三)重新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根据承担的工作性质的差异,将预算对象划分为公检法司和纪委(含监察局)、"四大家"在职领导、"四大家"机关、正县级的一级预算单位、具有行政职能的副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等不同类别,确定不同的经费标准。经费标准在2005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四)统筹安排公务移动通讯费。市直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公务移动通讯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其他人员的公务移动通讯费仍按原渠道列支。

  (五)大力支持经费困难单位。市直6个行业协会,在机构改革前,其在编在职人员工资和机关离退休经费由财政供给,日常公用经费按在编在职人数年平700元安排。

  (六)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投入。按照《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市实验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南湖学校、市实验中学,填平补齐财政供给的工资和公用经费差额。

  三、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及定额标准

  (一)收入预算编制

  各单位应根据历年组织收入情况和政策性增减变化因素,认真测算各项收入来源,编制收入计划。收入计划包括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和下级上缴收入等。其中非税收入计划原则上按前3年收入平均数编制(公检法司部门按原口径编制)。

  (二)支出预算编制

  1、人员经费标准。实行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单位由财政按现行工资、福利政策及标准全额安排。

  对27个新增的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单位,其领导超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组织人事部门选调和招考的公务员以及引进特殊人才等原因引起的超编,允许有3年的过渡期,3年内比照在编人员安排人员经费,3年后予以取消。对其他的无编和临时聘用人员,财政不安排人员经费。

  未实行比较规范部门预算的单位,分为3种类别:

  (1)6个行业协会,即市机械冶金和电子信息行业协会、市轻工行业协会、市纺织行业协会、市燃化行业协会、市建材行业协会和市物资行业协会由财政按现行工资福利政策全额安排。

  (2)4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即市实验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南湖学校和市实验中学,按现行工资政策填平补齐财政供给差额。

  (3)其他73个预算单位,仍按2005年编制口径安排。

  2、日常公用经费。实行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单位由财政按规定标准安排。公用经费标准为:

  (1)一般公务费: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市纪委(含监察局)人年平1.1万元;市检察院、市法院人年平1万元;市司法局、市劳教所和市公安局3个看守所人年平5000元;"四大家"在职领导和市长助理人年平2万元;"四大家"机关人年平3800元;正县级的一级预算单位人年平3300元;具有行政职能的副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人年平2800元。

  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市纪委(含监察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的一般公务费包括小车经费和会议费。

  一般公务费按在编在职人员计算。对4种特定的超编人员,按对应标准的一半计算,3年后予以取消。

  (2)小车费:"四大家"在职领导和市长助理按2万元安排;单位按在编人数人年平400元安排,原老干集中用车仍按车年5000元安排。

  对在编人数不足20人的单位,其小车经费达不到7000元的,仍按7000元安排。

  副市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小车经费,仍按原标准执行。已执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改革办法安排经费。

  (3)会议费:对除一、二类会议以外的三类会议经费,按单位数和人数两个因素测算经费,即按每个单位5000元和按单位编制数人均200元进行安排。

  (三)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包括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项目、其他项目。无论是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单位还是其他单位,项目支出预算都要兼顾财力可能和工作需要,由单位申报,财政审核,政府审定,统筹安排。申报前,单位应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提出可行性报告,详细说明每个项目依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情况,并对所有项目分轻重缓急逐项排序。

  比照2005年预算作法,对2006年新增的27户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单位,项目预算总量的确定与单位非税收入实绩挂钩。即在测算单位年度非税收入计划任务的基础上,由市财政部门核定其年度非税收入考核任务,再按年度计划任务超过考核任务的部分安排项目支出,一年一定。

  对各单位历史上形成的债务,原则上由本单位自行消化。

  (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黄政办发[2004]124号)要求,统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分单位编列到具体项目。

  尚未实行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改革的其他单位,其综合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和标准仍按原定方案执行。

  四、部门预算编制程序

  2006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审工作,按"简化程序、规范内容、提高效率、改进服务"的要求进行。9月27日至10月15日,各单位向市财政局报送预算编制基础资料、非税收入计划和经费概算;市财政局将各单位反映的情况汇总,提出定员定额标准和项目支出安排建议,报市政府审定。10月16日至11月15日,按市政府审定的定员定额标准和项目支出安排意见,由市财政部门汇总提出各单位2006年预算控制数,报市政府审定后通知到各单位。11月16日至12月15日,各单位编制规范、完整的部门预算文本,报市财政局汇总后提交市政府审定,报市人大审议。2006年初,由市财政局将市人大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到各单位执行。

  五、部门预算编报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按照早编、细编预算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研究,准确测算相关数据,按时报送表格和文本,抓紧做好200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

  二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部门是预算编制主体的观念,主动适应预算改革要求,强化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素质,改善财务工作条件。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各种常设或财务尚未独立单位的预算,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上报。

  三要依法接受预算审查监督。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紧紧围绕部门预算,组织收入、保障重点支出、实现收支平衡,自觉维护财经纪律,自觉遵守财政法规,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市直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

  四要加强协调配合。2006年市直部门预算改革力度大,范围广。各单位要将编制部门预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财政局反馈,共同协商解决。市财政局要加强与对口预算单位的联系,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审核、汇总工作,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确保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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