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教人[2005]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9-24
施行日期:2005-09-24
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正文

    高职高专院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保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关键在教师。近些年来,随着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得到一定的提高。但是,从总体看,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还存在诸多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专任教师学历层次偏低,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数量较少;教师年龄结构失衡,青年教师比重过大;专任教师数量不足,特别是具备“双师素质”教师数量过少;部分学校没有形成教师培养和培训的机制;人事制度改革滞后,教师聘任、考核等制度有待建立和健全等等。为切实贯彻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意见》(教高厅[2002]5号)为指导,以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为重点,通过加强人才引进、大力培养培训“双师”素质教育、加快专业骨干队伍建设、不断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等措施,逐步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业务精干、结构优化、富有创新精神和活力的,能适应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  高职高专院校“十一五”期间师资队伍建设总体目标是:争取用6年左右的时间,使教师学历层次明显提高,青年教师中硕士学位以上教师的比例达到30%,有条件的学校争取达到50%:“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有条件的学校争取达到70%以上;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有条件的学校争取达到30%左右;生产一线的兼职教师与专业课、实践课教师的比例不低于1:7,有条件的学校争取达到1:5以上;教师与学生的比例控制在1:18以内。

  二、采取切实措施,改善教师队伍结构

  加强人才引进工作。针对我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数量偏少、层次较低的状况,各校要切实加大人才引进工作的力度,要根据办学特点和专任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等方式,尽快补充合格教师。要特别注重从生产一线引进或聘用一批学历层次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以适应高职高专院校教育教学的要求。

  实施学历提升工程,改善教师的学历结构。各校要重视在职教师的培养,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在职教师以各种形式攻读硕士学位,不断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通过做好学历培养和人才引进工作,努力使具有硕士学位教师比例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所规定的要求。

  加强职称工作,改善教师的职称结构。省教育厅将加强职称工作的分类指导,根据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各校要加强教师梯队建设,形成合理的教师职称结构。要支持和鼓励教师按照规定条件积极申报相关专业职务,并为教师申报相关职务创造有利条件。

  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各校要制定相关政策,有计划地从企业及社会上聘请一些专家、高级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独立承担一门专业课或实践课的教学。要加强对兼职教师教育教学的业务培训,提高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和质量。各校都要逐步建立一支专业结构与学校专业设置相适应、数量合理、业务能力强、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

  三、实施“优秀骨干人才计划”,加快专业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步伐

  专业骨干教师是高职高专院校学科专业建设的关键人才,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抓好这支队伍建设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省教育厅将组织实施高职高专院校“优秀骨干人才计划”,每两年选拔100名左右的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通过若干年的选拔和培养,造就一批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各校要实施校级“优秀骨干人才计划”,制订切实措施,加强校级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养。通过实施“优秀骨干人才计划”,使各校的重点专业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带头人,专业基础课和实践课拥有一批具有中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

  四、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教师能力和水平

  加快“双师素质”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建设一支一定规模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是高职高专院校的办学性质所决定的,也是保持高职高专院校办学特色的必然要求。省教育厅将在现有“双师素质”教师培训基地的基础上,结合职教实训基地建设,在未来几年内建设10个左右“双师素质”教师培训基地。

  加快高职高专院校专任教师“双师素质”培养培训步伐。充分发挥省级“双师素质”教师培训基地的作用,分批次、有计划地培训有关专业教师。各校要采取切实措施,按照“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安排专任教师到省内外有关基地进行培训,或支持教师通过行业特许资格证书考试,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其他渠道和途径的培训考核,取得所教授专业的技能等级证书。

  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实践锻炼。各校都要联系一些生产单位,建立固定的实践锻炼基地,每年要有计划地安排专业课教师到生产一线去实习、考察和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水平和技能。

  实施教师能力提升工程,提高教师专业理论知识和水平。各校要重视教师的进修、培训等工作,做到统筹安排,协调兼顾。要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师进修班和“安徽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主干课程培训计划”,做好骨干教师到国内重点高校做访问学者和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加强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普遍掌握计算机辅助教学、模拟教学、多媒体教学、网上教学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产学研结合工作。各校应建立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管理体制和相应的运行机制,按照校企合作、产学互动的要求,积极鼓励教师结合教学需要,开展生产性技术开发和科学研究活动。省教育厅将进一步支持高职高专院校有关教师申报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项目,鼓励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开展科研工作。各校要建立教科研管理制度,规范教师的教研、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验收以及考核奖励等活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广大教师在教科研实践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各校要认真贯彻《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和教师的实际,制定教师师德规范,强化教师思想政治、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要通过教育管理和典型引路,积极倡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己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各校在实施教师考核、晋升、评优等工作中,要具体体现教师敬业爱岗,锐意创新,关爱学生,教书育人,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依法执教,恪尽职守等师德要求。要通过不断加强师德建设,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

  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激励广大教师充分施展才华

  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各校要在核定机构编制的基础上,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科学设置学校内部机构和编制。要做好以“三定”(定岗位、定编制、定人员)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关系,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条件。  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各校要积极推行以聘用制度改革为核心的用人制度改革,逐步实行全员聘用制。积极探索并建立教师评价制度。各校要结合教师职务分类,研究制定以业绩考核为核心,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考核评价体系。要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教学实绩,作为选聘教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主要标准。在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时,要将高职高专院校教师成果作为一个单独系列。

  要进一步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营造“合理流动、有序竞争、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稳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各校要按照“按劳分配,优劳优酬;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积极改革校内分配制度,注重向教学一线和高层次人才倾斜,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

  七、加强领导,切实把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立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分级管理体制。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对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和评估。高职高专院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各校要切实把师资队伍建设摆到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位置,尽快制定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落实保障措施;要定期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并认真加以解决;要加大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以保证教师引进、培训、进修、社会实践、奖励等方面的实际需要。

  本科院校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参照上述意见执行。

安徽省教育厅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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