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审批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豫国税发[2005]26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9-06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煤浆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的批复》(国税函[2003]1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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