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州级政府部门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州级政府部门正版软件采购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凉府办函[2005]13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9-06
施行日期:2005-09-06
发布部门: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州政府各部门:

  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实施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凉府办发[2005]35号),州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我州州级政府部门正版软件定点采购供应商及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为按期完成州级政府部门使用、更换正版软件工作,迎接并通过国家和省的检查验收,各部门务必于2005年10月底前完成正版软件的定点采购和安装工作。

  二、各单位应在前一阶段软件使用情况自查的基础上,在州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入围软件产品中(见附表二),根据各自实际选定软件产品和供应商后,填写“凉山州政府部门正版软件采购申报表”(见附表一)报州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同时抄送州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州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科,电话:3865740,传真:2162192)。

  三、为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顺利推进,州政府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将在适当时候对各单位更换、使用正版软件的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要求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并影响到我州通过国家和省检查验收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酌情扣减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分值。

  附表:1.凉山州政府部门正版软件采购申报表(略)

  2.凉山州正版软件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录及价格表(略)

  二00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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