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昆明市城市自来水二次供水设施及自

关于加强昆明市城市自来水二次供水设施及自建供水设施监督管理的通告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3-07
施行日期:2005-03-07
发布部门:昆明市市政公用局

正文

    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条例昆明市实施办法》、《昆明市城镇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将对昆明市城市自来水二次供水设施及自建供水设施加强监督管理,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昆明主城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区域以内各单位、住宅小区的自建供水设施及自来水二次供水设施。

二、整治内容

1、自来水二次供水设施和自建供水设施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管理。

2、是否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水箱(池)进行加锁、加盖;二次供水蓄水池的溢流管是否与下水道相通;二次供水设施周边的环境状况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等。

3、自建供水设施是否与自来水供水管道违规连结。

三、整治方式:采取各单位、住宅小区自查和专业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按规定进行自查的,处理从严。

四、整治步骤及时间

1、各单位、住宅小区按照整治内容,对自建供水设施和自来水二次供水设施进行自查。时间:2005年3月底前,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2、昆明市市政公用局对整治范围内的单位、住宅小区的自建供水设施及自来水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对经自查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住宅小区提出责令整改,对不按照规定整改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时间:2005年4月至6月20日。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对不按通告要求进行自查、整改的单位、住宅小区进行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

市政公用监察大队:3382221

昆明市市政公用局供水公交处:3175733

特此通告

昆明市市政公用局
二OO五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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