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范围:昆明主城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区域以内各单位、住宅小区的自建供水设施及自来水二次供水设施。
二、整治内容
1、自来水二次供水设施和自建供水设施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管理。
2、是否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水箱(池)进行加锁、加盖;二次供水蓄水池的溢流管是否与下水道相通;二次供水设施周边的环境状况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等。
3、自建供水设施是否与自来水供水管道违规连结。
三、整治方式:采取各单位、住宅小区自查和专业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按规定进行自查的,处理从严。
四、整治步骤及时间
1、各单位、住宅小区按照整治内容,对自建供水设施和自来水二次供水设施进行自查。时间:2005年3月底前,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2、昆明市市政公用局对整治范围内的单位、住宅小区的自建供水设施及自来水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对经自查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住宅小区提出责令整改,对不按照规定整改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时间:2005年4月至6月20日。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对不按通告要求进行自查、整改的单位、住宅小区进行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
市政公用监察大队:3382221
昆明市市政公用局供水公交处:3175733
特此通告
昆明市市政公用局
二OO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