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江苏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宁地税发[2005]5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3-15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正文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中心支库、各区县(自治县、市)支金库,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退付利息的范围及退库程序的批复》(国税函[2002]5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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