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乌鲁木齐市人民政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征求意见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市党办函[2005]1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3-17
施行日期:2005-03-17
发布部门: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乌鲁木齐县、各区党委和政府,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各县级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查找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身存在的问题,为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奠定基础,根据自治区党委有关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向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征求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请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主题,对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党的一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紧密联系我市实际,对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作风、宗旨观念,特别是在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以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收集整理后的意见和建议于3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市委办公厅(联系地址:市委市政府新办公楼708室;联系人:陈亚琳;联系电话:4689738;传真:4689329)。同时,市委、市政府拟于3月中下旬召开由各区(县)、各部门主要领导、各民主党派代表、中央及自治区驻乌企业代表和民营企业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对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请各部门、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座谈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3月17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7,868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征求意见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